他出生在美國基地上,被考慮為美國領域,他的父母都是美國人。而你說的這位Ted情況不同,他的母親是美國籍,父親是古巴國籍,直到2005 才加入美籍,而且他又出生在加拿大。這樣的情況在總統候選人中無先例。按照通常的理解應該屬於natural born citizen,還有一個廣泛的說法是總統必須是在美國出生的。選舉奧巴馬時,trump 一定要他拿出出生證以此證明他是美國出生的。如果有這一條要求,Ted 就不符合了。不過,專家們還在爭執Ted 做總統的合法性,這事也不會拿到最高法院裁決,因為程序需要兩年,那時競選已經結束。
另外一個有意思的是,如果父是美國籍而母親不是,孩子出生在國外則不會自動拿到美籍,比如說,越戰中美國兵與越南女人生的孩子不能自動入籍,是後來的baby lifting program 特許他們入籍,但是要履行申請手續。如果一個美國男人和一個中國女人在中國生了孩子,這個孩子不屬於natural born citizen,他必須經過父親為其申請才能得到美籍。natural born citizen 至少得到兩個衡量,父母國籍和出生地。我的一位美國朋友出生在船上,因為父母都是美籍沒有國籍問題,不過出生地是以北緯東經來表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