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他人產品、偷竊他人技術秘密、專利侵權。未審先判。

來源: Henxiaoloulou 2016-01-09 16:19:5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863 bytes)
回答: Civil forefeiture檸檬椰子汁2016-01-09 14:11:39

三種情況: 仿冒他人產品、偷竊他人技術秘密、專利侵權。

對於前兩者,斷然執法容易理解。但對於專利侵權,需要訴訟,至少給雙方都有說話機會才會做出判決,然後需要時強製執行(這時才會有執法部門出麵)。

此事件,執法部門采取斷然執法的法律依據有三種可能:

1)依據某個法律,中方的產品被判定落入了仿冒他人產品或偷竊他人技術秘密的範疇。

2)針對專利侵權,法律有特例條文:在某種特殊情況下,可以不經訴訟直接采取法律行動,或先采取行動後訴訟。

3)筆者推測不出的某種法律依據。

請懂法律的朋友,對於這三種情況解惑。謝謝!

還有,由於此事件讓人感覺未審先判,應該有確實的法律依據,執法部門才會采取行動。假設中方在事先也拿一些材料,請求執法部門對對方采取相同的措施。執法部門該怎麽辦?研究雙方證據,聽雙方陳述。。。。。。那就進入了訴訟,時間上不會這麽快就采取行動。

所有跟帖: 

已經依據樓下的資料更正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09/2016 postreply 17:43:32

謝謝,研讀了,分享理解和思考 -Henxiaoloulou- 給 Henxiaoloulou 發送悄悄話 (1392 bytes) () 01/09/2016 postreply 20:16:28

重要補充,及更正 -Henxiaoloulou- 給 Henxiaoloulou 發送悄悄話 (1475 bytes) () 01/09/2016 postreply 22:26:59

你明白的太晚了,原來你隻會看中文摘譯。 -水中撈月- 給 水中撈月 發送悄悄話 水中撈月 的博客首頁 (231 bytes) () 01/10/2016 postreply 05:15:08

下麵菜單諷刺什麽? 你們咋老是都能讀懂第二層意思。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44 bytes) () 01/10/2016 postreply 10:41:54

不需要讀懂什麽意思,反正不是他說的文明人應該做的。 -水中撈月- 給 水中撈月 發送悄悄話 水中撈月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10/2016 postreply 11:19:36

兩個產品能長得那麽一樣,你覺得是巧合?還是誰抄的誰?怎麽跟那是玫瑰的案子異曲同工?真的是橫豎都有理 -greenoasis- 給 greenoasis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09/2016 postreply 20:21:28

隻是探討此次事件所依據的相關法律,是否侵權不是探討的內容 -Henxiaoloulou- 給 Henxiaoloulou 發送悄悄話 (296 bytes) () 01/09/2016 postreply 20: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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