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都是在文學城潛水。最近剛注冊。懇請大家幫忙。
兩年前從東海岸搬到加州, 在猶太人區暫租了個Apartment。 最近買了房搬了出來。 沒想到房主不但不給押金, 還另外送來一千多塊錢帳單。 說我們必須支付廚房更換台麵的費用。你們也知道中國人炒菜油煙比較大。 房東的房子幾十年了。台麵倒是新換的, 但買的是最便宜的劣質台麵,並且台麵沒經過適當技術處理, 油和醬油滴到台麵就會滲入到裏麵。我們覺得房東的要求有點過分 想訛詐我們。現在我們想通過小額法庭控告房東,要回我們的部分押金。 可我們已經很長時間沒租過房了,搬出時也沒拍些照片做為證據。 我們谘詢過home depot 的售貨員。售貨員說那應該是台麵質量問題。而且房東把地毯和廚房全換了新的,讓我們全付。 另外, 房東在我們沒有收拾好的情況下,沒有事先告知就敲門檢查拍照。 也應該不和規矩。 這樣的官司能贏嗎?另外, 我們不支付他們的帳單,會影響我們的信用嗎?
求老貓和各位懂法律的大俠給幫個忙。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