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律,醫療賠償包括(1)非經濟賠償,比如痛苦,家庭影響,心理創傷;(2)經濟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影響或喪失勞動能力。非經濟賠償最多25萬,經濟賠償沒有限製。
假設你拿滿非經濟賠償25萬,然後,經濟賠償裏麵,醫療費實報實銷,沒有什麽花頭,陪你一年工資,算是很多了,假設你一年掙十萬,我想最後律師幫你拿到賠償35萬,算是非常理想了吧?律師減掉費用(幾萬元律師費),再拿走1/3 contingency,你拿到手20萬,就是最多了。當然,不知道具體案件,你可能拿不到那麽滿的賠償,最後自己得到五萬十萬都有可能。
賠償何為合理,不知道你現在的想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