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和加拿大,跟美國一樣不允許外國人非法打工。以違反墨西哥法律為代價去保護自己在美國的身份,有何好處?

來源: 加州老李 2015-10-06 13:08:2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85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加州老李 ] 在 2015-10-06 13:22:0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你是否要向墨西哥繳納所得稅?

再說美國出版商付你稿費時,會跟你要SSN或TIN。你說自己不是美國居民,沒有這種東西?

所有跟帖: 

哈哈,我倒很想知道。。。 -jingxi02- 給 jingxi02 發送悄悄話 (1625 bytes) () 10/06/2015 postreply 14:14:40

看看你自己前麵是怎麽說的。 -加州老李- 給 加州老李 發送悄悄話 加州老李 的博客首頁 (782 bytes) () 10/06/2015 postreply 17:39:12

原來你對“簽證” 和 "工作“ 完全沒有概念,笑死了。。 -jingxi02- 給 jingxi02 發送悄悄話 (1897 bytes) () 10/06/2015 postreply 19:46:58

你現在最好學會自圓其說,否則確實惹人發笑。 -加州老李- 給 加州老李 發送悄悄話 加州老李 的博客首頁 (1292 bytes) () 10/07/2015 postreply 06:55:31

給你科普一下:在美國的外國人,如果沒有“work-authorized visa“,即使為外國公司工作也是違法的。 -加州老李- 給 加州老李 發送悄悄話 加州老李 的博客首頁 (856 bytes) () 10/07/2015 postreply 07:59:57

US source income! - 身在美國,得到法國的公司的薪酬還算US source income嗎? 你自己自圓其說吧 -jingxi02- 給 jingxi02 發送悄悄話 (140 bytes) () 10/07/2015 postreply 09:29:31

哈哈哈,想給人科普自己最少要會英文才行啊。笑死啦。。。。 -jingxi02- 給 jingxi02 發送悄悄話 (2124 bytes) () 10/07/2015 postreply 12:11:01

你真是自取其辱,嗬嗬。 -加州老李- 給 加州老李 發送悄悄話 加州老李 的博客首頁 (400 bytes) () 10/07/2015 postreply 12:20:39

自取其辱的是你! -jingxi02- 給 jingxi02 發送悄悄話 (133 bytes) () 10/07/2015 postreply 16: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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