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段文字,是你看不懂,還是不願意看懂?
Easement,有一個grantor(給者),有一個grantee(受者),一般是接受方保障(indemfication)給與方,很少有兩方互相indemnify. 給與方給了對方便利,還要互相保障賠償,豈不是很虧?
我估計是開發商律師自己寫的,當時兩塊房產都是開發商的,律師寫了一個各打五十大板的條款。
2. 如何取消easement, 請看這個問答。
http://www.thinkglink.com/2006/07/10/termination-of-easement-agreement/
如果鄰居不遵守easement agreement,你有理由去法庭要求取消easement,前提是,你遵守easement的字麵要求,一般需要你先通知你鄰居他的違約行為 (這個協議也不是現任鄰居定的),給他一個改正機會等等,具體如何,要看你的easement agreement.
最後,如果處理這個問題,看你有沒有閑工夫。雖然以上討論說得嚴重,其實工人受傷告到你的頭上,幾率很小。如果你時間忙,不去管他,不是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