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是這樣的。
(1)如果一個行人違反交通規則,導致車禍,車主是否可以告行人疏忽?
(2)如果一個行人帶領小孩違反交通規則,小孩導致車禍,車主告誰?
不能告小孩(或者小孩的父母),因為小孩沒有當心的義務,不能負疏忽的責任。
所以,隻能告帶小孩的行人(假設不是父母)。
案件(2)裏麵的勝算,和案件(1)的勝算相當。不要死揪小孩的責任不放,把視線放寬一點。
具體車主是否能告贏行人疏忽,要看具體細節。
這個案子法律上和小孩關係不大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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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再補充點細節..
-橡樹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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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15 postreply
17: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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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說吧,有什麽理由證明大人有疏忽?
-檸檬椰子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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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15 postreply
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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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回複!幾個問題我想搞清楚點,我決定不告任何人,接受並且滿意現狀, 問題我還是該弄明白點對嗎?
-橡樹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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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2015 postreply
09: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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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認了吧。其實已經是幸運的了。要是那個小孩早衝下來2秒鍾,你就有可能傷著那孩子,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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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15 postreply
23: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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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趕鴨子上架,可以說
-檸檬椰子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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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2015 postreply
08: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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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argument! 但收了錢再去告,喝喝。。。
-nj_g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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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2015 postreply
08: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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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就在想,如果不是小孩撞在車上,而是刹不住車被車撞了,應該算誰的責任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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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2015 postreply
11:4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