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刑事案對於彼此證據庭審前交換比民事寬鬆
2. 如果對方有足夠的原因說明那份證據在庭審開始前不可能發現同時跟案件有直接的關係
3. 有時候有可能不是真正新的證據,是對於原證據的補充
4. 一般等到委托人聽到的時候,已經是3方-法庭和雙方律師交鋒過的。
什麽叫正式庭審後? 是庭審期間麽?
所有跟帖:
• 是的,在jury trial上檢方的證人出示了新證據,jury trial前沒有這個證據 -夢想飛魚- ♂ (0 bytes) () 05/10/2015 postreply 16:06:43
• 正式庭審,檢方無權提出新證據,隻有被告方才有權,我不敢相信,美國的司法難道有很黑的一麵嗎 -夢想飛魚- ♂ (85 bytes) () 05/10/2015 postreply 16:15:47
• 有很多程序上檢方可以提出新證據/證人,尤其是在rebuttal。 檢方的高贏率是因為證據不足的案子根本就不進法庭。 -路是走出來的- ♀ (0 bytes) () 05/11/2015 postreply 14: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