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已經付了1800,因為律師的費用超過1800,她需要再付1800,至今,她確實應該付兩個retainer,which is 1800x2
但你解釋錯了,
3. 所以,她“前一陣”做得工作價值是3900+1800=5700. 這一部分錢你現在就要付,是bill,不是retainer
她已經付過5700,不是bill,3900叫deposit, 1800叫retainer,
你要當心,客戶fire律師的事情經常發生,不一定隻是律師fire客戶。
問樓主:3900叫deposit,將來是要還你的麽?交retainer就無法賴賬,要deposit幹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