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retainer是律師工作費的提前支付。第一期1800,當工作費超過1800之後,她需要支付第二個1800,以此類推第三期,第四期。。。。
基於這個前提,你的2和3是自相矛盾
2. 現在: 律師工作超過3900了1800,幹了5700的活,樓主還沒有付1800。工作費用現在就要付,不是retainer。
3. 將來:以後的retainer是為將來的工作費用。和過去的工作無關。
樓主付retainer,1800一個付期,這個期間,律師從1800中不斷扣除,超過1800以後,開始下一個付期,樓主再付1800。這裏麵隻有retainer,沒有前付retainer,後付工作費這種情況。
最後,沒有deposit這個東西,不要隨便加似是而非的名詞混淆樓主的思想。
Contract: You agree to pay the sum of $3,900 as a fee depos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