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被告必須再6月2日前提供姓名和地址,而被告是在我不斷催促下,才在6月23日提供。二是:被告必須提供他們與這個CONTRACTOR的合同來做證明的。被告到現在都沒有提供。不是我不聽法官的或者要駁回法官的決定。而是被告沒有遵守法官ORDER在先。我就想趁機把法官這個要求給提出撤了。所以才在這裏找幫忙。看能不能有更多的法規可以用。你不僅僅沒有幫忙,還瞎指揮。說我不聽別人意見,你連我的貼子都不看,就吵個沒完。還專業人士?沒懂。
請你要看明細點。法官要求我加CONTRACTOR 做被告有兩個前提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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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要我手把手教啊? -lexm5- ♀ (485 bytes) () 07/09/2014 postreply 15:26:58
• 被告沒有給我足夠的證據來證明我可以加那個人做被告,我為什麽要做呢? -Veronica007- ♀ (408 bytes) () 07/09/2014 postreply 1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