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就從你自己說的來看,他對你的指控:精神有問題,情緒不穩定,虐待他和孩子,都有證據可以給法庭,而你對他的指控,你沒有任何證據,除了你說而已。 :(
所以從打官司這角度,你已經非常的不利了。 :(
我無意做你們的法官,但是提醒你一下,法庭是尊重事實,但是事實是你說我說她說,關鍵是要證據。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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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我無意做你們的法官,但是提醒你一下,法庭是尊重事實,但是事實是你說我說她說,關鍵是要證據。
-ro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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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4 postreply
10: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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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場法官居然罰了他5千?你看看你寫的文字可信度有多大嗎? 好好沉澱靜下來吧,能和談是最好的,50/50的撫養權是你的目標就行了
-知福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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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4 postreply
10: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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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該是叫做付全部法庭費用,不叫‘罰款’。 我的大律師都驚訝法官讓他付5K。你不理解不奇怪。
-ro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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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4 postreply
1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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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況很複雜
-又當爹來又當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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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4 postreply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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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你的情況很複雜
-ro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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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4 postreply
10: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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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想方設法,讓她
-又當爹來又當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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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4 postreply
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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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你要想方設法,讓她
-ro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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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4 postreply
16: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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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拿孩子當武器
-ttm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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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4 postreply
17: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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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願拿孩子當武器,也不會,
-ro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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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4 postreply
19: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