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買房,發現地板有噪聲,建築商答應消除噪聲,寫進了買房合同附屬文件中。後來,建築商發現自己沒法解決這個問題,就把鋪地板的公司請來。這個地板公司忙活了幾次,發現無效,就不來了。建築商想把地板換成地毯,我不同意,要求換成材料更好的地板,我們出材料差價,建築商同意了,但實際上卻從此再沒有下文了,打電話,他不理;寫EMAIL,他不回。沒辦法,就到SMALL CLAIM 告了他。眼看就要出庭了,不知道該準備些什麽。煩求有類似經曆的,或有法律經驗或背景的同胞/大俠,提點弦。
我已經把當時的合同有關部分複印了;我們的電子通訊記錄;還有一個獨立的地板公司對修複的股價表這三項提交給法庭。不知還要準備些什麽?
當時有個TV法官對我的CASE有興趣,但咱對自己的英文缺乏信心,沒敢答應。對於當地法庭,該做什麽準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