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獨立的地板公司也沒有說明鬧噪聲的確切原因。當然為了做生意,他們出具了一個估價表。
至於換地毯的方案,建築商說換個和地板同樣價錢的地毯,也從不跟我商量。我沒法認同他的說法。
關於換成高級一點的地板,他提出由他負責人工。 但當我詢問是什麽樣的工人,他也不回答。因為如果是原來那幫幹活的人,他們仍然會犯同樣的錯誤。
顯然,目前由建築商賠一筆錢是最好的選擇。
建築商說,在地板材料上,他可以給2元/平方尺的信用。但當我詢問在哪些店,這些信用可以使用,他又不回答。
那個獨立地板公司給出的估價表,采用最高價材料價錢。為公平合理起見,我在申述材料上,取了個平均值,因為象您所說的,小額法庭管的是賠多少錢,而不管別的問題。事實上,錢賠夠了,找個公司重新鋪地板就是了。
我不介意出錢讓獨立公司出庭作證,我擔心他們是否真的有用。麻煩您幫我分析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