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說的極是。賠償價錢是關鍵,但也是最不容易確定的。
從根本上講,我希望建築商消除噪聲。在達不到效果的情況下,才有換地毯或其他地板之說。原來的地板如果能消除噪聲,我也沒說的。問題是現在建築根本不理我們。現在已超過一年的保證期,他就更不用理睬了。不告是不行的。
要消除噪聲,從根本上講,要用高質量的地板材料,要用可靠的工人。建築商的態度是,由我負責材料差價, 他管人工,而最後有無噪聲他不管。誰能指望用原來的材料和原來的人工搞出來的活兒沒問題?所以要解決噪聲問題,原來的材料價錢和人工是無法做到的,要是能做到,建築商就不會推三推四了。 材料要好一些, 好到什麽程度呢,真不好說,我這裏隻是取了一個平均值。如果取獨立地板公司的報價,就超出5000元小額法庭的限度。而建築商要我們出差價,卻從不和我們聯係,我們聯係他,他從理睬,這就把我們逼上梁山了。
這裏麵有個簡單的邏輯關係:如果原來的地板有問題,建築商答應解決問題;如果解決了,說明我們所購買的房子價值和價格是相稱的。現在問題沒有解決,是建築商虧我們的,他應當賠償。賠原來2元/平方尺是不夠的。何況他也不告訴我們在哪些店可以使用他給credit。 整體給人的印象是他在耍賴。
如前所述,地板鬧噪聲本身是個小概率事件,我的朋友自己鋪地板或者雇人鋪,都沒問題。如何消除,花多少錢都不好說。最可能管用的辦法,就是拆掉舊的,重裝好的。現在我用平均值,要價4400元, 如果建築商嫌貴,他出個價錢,但他應當能證明他的價錢能解決問題。是這樣的嗎?
還有一個問題,像這個建築商這樣說話不算數,不履行合同,怎麽能相信他的證明?
他總說我們家裝什麽樣的地板都會出噪聲,這個能成立嗎?對這次官司有多大影響?
既然我的官司,老貓覺得不看好,您覺得問題在哪兒?您說他沒有回避地板噪聲問題,可他事實上根本不理我們。重要的是,問題依舊,不合合同。這樣的官司,您覺得我們還會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