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人要到她居住的縣法庭去告“-----誤導嗎?
是嗎? http://www.courts.ca.gov/9745.htm。
可能可以去任何的法庭去告。不過對方說我不住這個縣結果會是怎樣???
“要知道她的駕照號碼或SSN“-----胡說八道嗎???
法律也沒說要這些。不過在不知道對方住址的情況下沒這其中一樣又怎樣找到人家呢?沒這些東西就算讓你告贏了,對方就是不還錢,你還能怎麽樣?Bad Credit人家也要對號啊。總不可以把全部叫AmyAAA的人一次過全部bad Credit吧?
“根據過往的經驗,小額庭告人勝算極微”------你過往的經驗是幾個案例,不要亂總結。贏過一場的在這裏,可以總結出小額庭告人勝算100%嗎?
勝算極微-中文解釋是有可能得勝,不過機會不是很高。這是根據個人和朋友的經曆得出的現實結論。文學城裏看到的也是負多勝少,特別是去告人的。被告自動投降的就見過。原告去告人被法庭裁決勝出的沒見過。有的話請分享一下。
“隻要被告有一個爭坳點的話,法官就會判原告敗訴”------你見過法庭上被告一點都不爭辯的? 難道所有小額庭都是原告敗訴?(況且,小額法庭開庭前,會邀請大家調解,被告不打算爭辯就去調解了)
最少本人沒有見過或聽過在被告有爭拗點時法庭判原告勝訴的案件。有的話也請分享一下。法官決對清楚什麽樣的判決可以令案件不會再回到法庭裏。不要忘記法庭是中結糾紛的地方。
“法官忙的很, 他們是不會花時間去分析究竟誰比較有理或被告的爭拗是不是有道理”-----如果是單純罵大街,這麽罵法官是你的自由;但是當作事實告訴別人,就有點胡說了.
小額法庭隻涉及簡單案子,房租,押金,狗咬......法官聽過了無數遍,很快就能明白怎麽回事(非本人總結,法律專著所言),判案很快,但不能就說法官不認真工作,還給別人強加那是因為"忙".
用個“忙”字隻不過是不想用另外一個字去形容而已。哪個字大家心裏有數了。心照。
不是說這個或那個行不行的通。隻是想告訴大家理論和現實是有一大段距離的。我們究竟是生活在理論裏還是生活在現實裏,想必大家都很清楚了。
個人隻是覺得過分區泥理論就很容易被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