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人要到她居住的縣法庭去告“-----誤導!可以去那裏告,但不是必須.
“要知道她的駕照號碼或SSN“-----胡說八道!
“根據過往的經驗,小額庭告人勝算極微”------你過往的經驗是幾個案例,不要亂總結。贏過一場的在這裏,可以總結出小額庭告人勝算100%嗎?
“隻要被告有一個爭坳點的話,法官就會判原告敗訴”------你見過法庭上被告一點都不爭辯的? 難道所有小額庭都是原告敗訴?(況且,小額法庭開庭前,會邀請大家調解,被告不打算爭辯就去調解了)
“法官忙的很, 他們是不會花時間去分析究竟誰比較有理或被告的爭拗是不是有道理”-----如果是單純罵大街,這麽罵法官是你的自由;但是當作事實告訴別人,就有點胡說了.
小額法庭隻涉及簡單案子,房租,押金,狗咬......法官聽過了無數遍,很快就能明白怎麽回事(非本人總結,法律專著所言),判案很快,但不能就說法官不認真工作,還給別人強加那是因為"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