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OUGH ! 您的東西真的隻看到了整個係統的一小部份,不要再以訛傳訛了行不行.

來源: 單身老貓 2012-07-24 13:49:0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945 bytes)
回答: 誤導嗎jingxi022012-07-24 12:15:50

(A)對於在那一個法庭遞交訴狀.各州的相關規定並不同, (加州是因為太大才有相關的規定),不要認為每一州都有相同的規定.

(B)提出訴訟當然至少必須知道被告現居的地址,這是一個房東告房客的案件,如果房東當初沒有至少取得對方的基本資料,那麼這是房東自己的問題,怨不得其他人. 然而老貓不贊成就因為這裡有一些困難就大肆宣楊"投降主義". 這不是一個無產階級革命者應該有的態度 :-)

(C)"勝算"在於人為,充分準備,論述簡單有理,隻要手中有充分證據來證明對方沒有付租金,這個案件不難取得有利於原告的判決. 您所說的有關名字的爭議隻是片麵之辭,這是一個租用的行為,雙方應該有書麵的租約,這上麵應該有雙方的簽字,老貓不相信一個有正常心智的法官,(至少老貓上庭多次到現在)沒有看到有住客可以在有書麵租約的情況下鬧出"我不是此人"的笑話的. (也許在您的地方有這種情況,如果您有時間可以提供 case number,老貓願意調出資料來讀一下)

(D)至於小額庭是否"忙"的問題,良心說沒有您所描述的那麼忙,(不知道您是否真正在法庭工作過,至少老貓做過,所以老貓可以告訴您您所想像的並不不是事實),同時老貓可以告訴您,在過去幾年,老貓因工作所認識的幾位法官,老貓從未看其中有任何一位因為是一個聽過千次的案件而不用心的聽案的,(沒有錯老法官會告訴您,同樣的謊言他已經聽過很多次了,但是做法律工作的朋友都深知,沒有兩個案件是完全相同的)當然任何製度之下一定有壞胚子,但是不能因為少數人不當的行為就推翻一個製度.(這不是理性的抗爭,這是暴力革命) 記住,法律與訴訟隻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式,對於一個爭議,這個方式不一定是最好的處理方式但是也不一定是最壞的,然而至少訴求於法的這個方式因為有一定的遊戲規則,所以對於原告,這至少給予他們一個 fighting chance.

(E)同時如果用您的理論去思考,是不是生活在美的華人都應該在麵對不公平時都應該"算了"或是買把槍把對方一槍暴頭就得了.... 沒有錯,現實與理論是有相當的差距,但是法律案件如果原告充分準備,有明確的原因與理由,對於案件的建立能基於當地法律的規定有裡有節的建立一個案件,自然可以將兩者之間的差距拉近,同時老貓並沒有說一旦提出訴訟就一定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但是為什麼樓主就應該看了您的東西之後就放棄一個可以取得公平處理這個問題的機會? 這是老貓不能同意也不會同意的地方.

 

所有跟帖: 

沒錯, 您的東西真的隻看到了整個係統的一小部份 -jingxi02- 給 jingxi02 發送悄悄話 (2068 bytes) () 07/24/2012 postreply 21:34:18

老貓竟然沒忘了是“買”把槍把對方爆頭啊 -jingxi02- 給 jingxi02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24/2012 postreply 2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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