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我有自己的經濟人,對方的郵件是寄給我經濟人的,我們的州沒有特殊的規定,而且

跟您的經紀人好好談一談,他應該可以告訴您對方為什麼會改變主意. 原則上如果法律上沒有特別的要求對方需要告知您這個資料,對方就沒有義務告訴您,這是您的責任在提出任何 offer 之前做的功課,如果您沒有做,這是您的責任不是對方的問題. 在此同時,法律對於雙方的責任與義務是相同的,當您因為個人的原因退出這個交易時,您有沒有想過人家會如何想. (同時您有沒有看看合約中對於片麵解約的規定?) 當然了,現在當您收到這個電郵時,您應該了解對方是如何想的.... (記住:地球是園的) 同時沒有人應該為了您的利益而吃虧.

現在的問題是,在你們所在的州是否有法律條文給予任何簽署合約或是提出 offer 的當事人一定時間可以取消這個合約或是這個 offer,如果有,這個時間是多長,你需要查清楚,同時對方是否應用這個條文在合法的時間之內取消這個 offer,也是非常重要的問題,因為如果對方所做完全合法,那麼恭喜您,您有比對方取消這個合約/OFFER 更重要的問題,"你要如何將錢拿回來...?"

所以這是老貓一開始告訴您的,跟您的經紀人好好談一談,一個負責任的經紀人應該在您做出任何決定之前給予您"全部的訊息",這或許是您的機會可以突破這個問題的出口. (因為如果對方沒有盡職,您就有戲),同時您可能必須考慮聘任律師來代表您處理這個問題,因為有很大的可能最終需要經由法律訴訟來解決這個問題. 當然繞了這麼一圈,老貓還是要說"地球是圓的",所以如何處理您的問題,協商與 compromise,或許是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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