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美國也不允許雙重國籍。一個在加拿大大學任教的美國教授曾告訴我,美國人隻有兩種情況可以有雙重國籍:未成年美國人、不加入居住國國籍會受到歧視和迫害的美國人。
加拿大報紙曾報道過這樣的事:每年有許多加拿大公民入美國國籍,入籍儀式上他們要把加拿大護照上交,以示放棄加拿大國籍。美國把這些加拿大護照寄給加拿大政府。而加拿大政府又重新把這些護照寄還給原來的主人,因為加拿大允許雙重國籍,而且按照加拿大法律,放棄加拿大國籍必須走規定的程序,包括登報聲明。這些人沒登報聲明放棄加拿大國籍,仍然還是加拿大公民。
現在美國已經不反對雙重國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