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困惑. 從李永, 郭紅的案例看, 沒有人能的到法律的

幫助(EEOC). 我想她們一定受到很大的委屈, 是不是她們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我看到有人到這裏問在公司收委屈的事,但不知道結果怎麽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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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一口氣讀完.張偉隻有一個證據能證明是歧視 -回頭- 給 回頭 發送悄悄話 (137 bytes) () 09/28/2009 postreply 15:48:47

非常感謝你的答複. 我們開始都不懂什麽是歧視. -回頭- 給 回頭 發送悄悄話 (291 bytes) () 09/28/2009 postreply 15:18:16

回複:已讀完. 非常痛快. 我讀了一些EEOC的案例.發現 -回頭- 給 回頭 發送悄悄話 (74 bytes) () 09/28/2009 postreply 19:50:33

回複:主管有可能不懂行, 但怎麽能和歧視掛鉤呢?他們 -回頭- 給 回頭 發送悄悄話 (138 bytes) () 09/28/2009 postreply 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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