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你的答複. 我們開始都不懂什麽是歧視.

現在才知道其實就是被霸道的人欺負了.還不能反抗. 如果想講道理, 你就要被妖魔化了. 犧牲品真是進退兩難. 告到EEOC, EEOC 如給調停, 還好下台. EEOC 不管, 隻能再告.那就真得走人了.

"林曼華贏在EEOC",-- EEOC幫她起訴了還是給調停?

"龔小夏輸在EEOC,贏在聯邦法院。" -- EEOC 給turn down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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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已讀完. 非常痛快. 我讀了一些EEOC的案例.發現 -回頭- 給 回頭 發送悄悄話 (74 bytes) () 09/28/2009 postreply 19:50:33

回複:主管有可能不懂行, 但怎麽能和歧視掛鉤呢?他們 -回頭- 給 回頭 發送悄悄話 (138 bytes) () 09/28/2009 postreply 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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