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37 年,日本人逼近家鄉。我母親18歲,跟著她的外婆逃難。我的外婆,也就是我母親的媽媽,不能和她們一起逃。她在我母親的衣服裏縫了金條,再三關照我母親,路上一切由大人負責,這錢是你萬一和家人離散派用處的。幸虧一家人一起逃到重慶,母親的緊急黃金上交給大人,著實對付了一些日子。
2,看我朋友最近寫的一本書,講到他父親當年鬧革命,失敗後流浪到廣東,想從香港再到上海找組織。此時一行幾人幾乎都是一文錢沒有。我朋友的父親衣角有他母親縫入的二個金戒指。一切順利,到了香港,到了上海,可惜沒有找到周恩來的中央機關。最後幹了軍統,後來成為“戰犯”,1975 年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