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 你們認為是真的還是他們想就此吸引一批人在3月底前大賺一筆? 各位有
哪位是1月1日後遞交的? 是不是已經得到了處理? 請告訴我們一下。 我個人
認為美國勞工部不應當做這種不公平的事。 他講的這是最後的機會遞交RIR和傳統LC, 我覺得沒錯。 但是照他的意思,芝加哥和亞特蘭大的人現在沒事做直到3月底, 現
在應該是來一個處理一個。 是不是現在的律師都沒生意? 要在這樣艱難的時候
混水摸魚? 我覺得無良的律師特別可恨, 我們在美國生存已經很難, 為了身份
受盡了委屈, 還要被律師剝削。 請1月1日以後遞交的朋友回複一下。 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