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8個多月了,我現在是2年臨時綠卡。我不了解這裏的法律,想知道我現在是否還能以家庭暴力而報警,然後離婚(他一直就想離婚),之後以家庭暴力名義自己申請10綠。我的目的並不是把他送進監獄,我隻是希望立刻離開他,離婚並且能順利拿到我的10綠。 別人告訴我如果我當時報警,警察就會立刻把我帶走保護起來,然後就可以跟他離婚,自己申請10綠,但說現在因為我的淤血沒了,沒有證據了,他可以不承認他打過我,這樣就很難以暴力名義離婚和申請10綠了。但是我中間去醫院看手和胳膊了,醫生可以證明的,而且我第二天拍了張帶有淤血的手的照片。 我不知道這裏的法律,請問我現在還能以暴力名義申請10綠嗎?如果不能,那我跟他離婚後,自己申請10綠成功的幾率多大呢?謝謝大家。
-Just give him warning that if he beats you again, you will call 911. You have no problem to get the permanent green card even if you divorce. If he abuses you again and you call 911, you will get the permanent green card more quickly and eas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