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利益作為婚姻的目的 之一 並不被移民法 所禁止 ,被立法禁止的是 以此作 為 “唯一的”目的 。
換句話說,如果兩人有共同生育 的 孩子,這個婚姻的真實就是無可辯駁的,即使一方 在拿到 綠卡後決定離婚,法律上也完全合法
當然我也不 認為隻有申請I-360這一個解決辦法,如果能和平解決最好(至少比I-360快很多),但是如果 和平 解 決方案不能達成協議,有這個錄音對I-360的批準有很大 幫助,因為通常對人身安全和 自由 的 言 語威脅可以被認為是虐待行為。
判定婚姻是否真實的根據是是否有真實的夫妻生活事實,以獲得
所有跟帖:
• 純粹屬於誤導,你的良苦用心是好的,你能回答為什麽 -Alan9900- ♂ (640 bytes) () 10/28/2007 postreply 22:20:10
• 謝謝大家的幫助, -後悔晚矣- ♀ (628 bytes) () 10/29/2007 postreply 06:01:39
• 回複:謝謝大家的幫助, -Alan9900- ♂ (766 bytes) () 10/29/2007 postreply 07:27:14
• 請舉出任何AAO或BIA判例來證明有共同生育子女的案例被確認為假結婚的 -xiaobaitu- ♀ (580 bytes) () 10/29/2007 postreply 07:28:54
• 順便說,北德州(Dallas一帶)的移民法官比較tough一些 -xiaobaitu- ♀ (124 bytes) () 10/29/2007 postreply 07:46:29
• 萬分感謝小白兔, 我去紐約行嗎?那裏屬於沿海嗎? -後悔晚矣- ♀ (608 bytes) () 10/29/2007 postreply 08:17:30
• 紐約應該OK,另外如果你在中國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曆,也可以申請H-1 -xiaobaitu- ♀ (46 bytes) () 10/29/2007 postreply 10: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