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不明白: 對於美國公民申請因在美居住時間不夠而遭拒無效?

有點不明白"有返美證隻能起到保住綠卡不被吊銷的作用, 對於美國公民申請因在美居住時間不夠而遭拒無效";

從拿到綠卡到現在他已經在美國住滿了兩年半時間, 如果再過半年回國, 就是三年多些. 這樣在中國工作的那段時間應該能算進5年嗎? 還是一定要在美國呆滿4.9年?

另外, 在辦理K3或綠卡前, 我可以用免簽方式去美國嗎? 看你的一個帖子, 你的那個朋友的LG被禁止10年進入美國, 看著怕怕的.

所有跟帖: 

總居住時間是一個,每次離境時間限製是一個, 都是公民申請獲得批準的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324 bytes) () 09/09/2007 postreply 11:04:49

也就是說, 盡管有返美證, 但為了不影響5年入籍要求, 最好每半年回美國一次, 對嗎? -哎喲喲難受- 給 哎喲喲難受 發送悄悄話 (276 bytes) () 09/09/2007 postreply 11:24:57

你說的辦法也是可以的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9/2007 postreply 11:26:20

謝謝XIAO BAITU, 我明白了. -哎喲喲難受- 給 哎喲喲難受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09/2007 postreply 11: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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