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些雇主憤怒的不是走人本身, 而是事情的突然性,

我們大家都是在各自崗位各搞一攤,管一片,突然離開,往往讓雇主的工作無法進行,讓雇主憤怒不已. 拿GC計劃走人一定盡量 1)爭取雇主同情和理解, 2)給雇主一個緩衝時間,讓雇主有時間安排人接替你的工作.

這是你的人格和信譽問題, 這方麵中國人作的比較差, 我來美國前和來後老板不斷提起這事, 因為他的經曆讓他害怕用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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