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其實有些雇主憤怒的不是走人本身, 而是事情的突然性,

我也同意你大部分觀點。但事多了,既有不好的雇主,也有不夠意思的雇員。也許你在美國遇到的雇主大部分都很好。但又有多少人能在半年左右拿到綠卡(尤其對LC過程)。更多的是長時間受雇主鉗製。至於多長,就象期貨風險,看運氣了。
從你的經曆是看到NICE的老板抱怨,從別人的經曆也許就不盡於此。至於孰對孰錯,那就是,有買方占了便宜,也有賣方占了便宜,對於所有的交易皆是如此。
你老是抱怨有的中國人怎樣怎樣,我也同意是有不少。但從總體來看,中國人(尤其是沒身份的)是弱勢團體。更多的是被壓製。
我本人讚同你的為人,也不喜歡不負責任的人,但是感覺你對此有些主觀。還有就是想弄個究竟,到底有沒有這樣的規定,畢竟還是有不同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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