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要保持工作狀態的

回答: 不用擔心。法居士2004-02-08 20:13:52

3月11號之後,你的140和485,兩者都過了180天了。這時你跳槽,老的雇主已無法向移民局取消你的移民申請了。放心吧。
居士以為,最好在3月11號之後辭職,另外,還是保持工作狀態為好,中間有短期的中斷也是可以的。注意有時移民局查帳是查工資單的。

所有跟帖: 

回複:還是要保持工作狀態的 -jeckle01- 給 jeckle01 發送悄悄話 (263 bytes) () 02/08/2004 postreply 20:41:08

特殊情況作病假,你醫院可證明的,不算解雇就行。 -法居士- 給 法居士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08/2004 postreply 20:48:07

回複:特殊情況作病假,你醫院可證明的,不算解雇就行。 -jeckle01- 給 jeckle01 發送悄悄話 (368 bytes) () 02/08/2004 postreply 21:03:00

你的綠卡申請是屬於雇主支持的。 -法居士- 給 法居士 發送悄悄話 (339 bytes) () 02/08/2004 postreply 21: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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