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要保持工作狀態的

來源: 2004-02-08 20:32:1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3月11號之後,你的140和485,兩者都過了180天了。這時你跳槽,老的雇主已無法向移民局取消你的移民申請了。放心吧。
居士以為,最好在3月11號之後辭職,另外,還是保持工作狀態為好,中間有短期的中斷也是可以的。注意有時移民局查帳是查工資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