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也應該隻是你一份,然後是在I-485時你先生與你一起遞送的。
根據目前的情況,485後的180天你是可以跳槽了。但是最好還是要保持“工作”狀態。據居士同行裏專門處理移民事務的同仁們(居士不是移民律師)介紹,從目前現象來看,移民局各中心都在加緊處理485調整案,但要求補件和麵試的也越來越多,連EB1和EB2的NIW也要求補充“當前”的狀態。據資深同仁分析,與以往不同的是,移民局最近更要求注重優秀人士申請人“繼續”對美國作出貢獻,補件裏專門要求有當前雇主對申請人的工作性質和成果的評價,所以對申請人“當前狀況”把握很嚴,很多跳槽後並非從事與申請專業相類似的、當前“失業”狀態的申請人,都在不同的程度上產生了麻煩。
不過你的情況是特殊,但還是建議你拿一個新護士工作的offer為好。這樣或許在將來的補件或麵試的時候,可以自源其說。
不用擔心。
所有跟帖:
•
回複:不用擔心。
-jeckle01-
♀
(394 bytes)
()
02/08/2004 postreply
20:19:56
•
還是要保持工作狀態的
-法居士-
♀
(242 bytes)
()
02/08/2004 postreply
20:32:19
•
回複:還是要保持工作狀態的
-jeckle01-
♀
(263 bytes)
()
02/08/2004 postreply
20:41:08
•
特殊情況作病假,你醫院可證明的,不算解雇就行。
-法居士-
♀
(0 bytes)
()
02/08/2004 postreply
20:48:07
•
回複:特殊情況作病假,你醫院可證明的,不算解雇就行。
-jeckle01-
♀
(368 bytes)
()
02/08/2004 postreply
21:03:00
•
你的綠卡申請是屬於雇主支持的。
-法居士-
♀
(339 bytes)
()
02/08/2004 postreply
21: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