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高血壓

來源: 神的翅膀 2011-02-25 04:51:2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528 bytes)

(1)I期高血壓:高血壓患者臨床上無腦、心、腎等重要器官損害的表現。

  (2)Ⅱ期高血壓:高血壓患者出現下列一項者――左心室肥厚或勞損,視網膜動脈出現狹窄,蛋白尿或血肌酐水平升高。

(3)Ⅲ期高血壓:高血壓患者出現下列一項者――左心衰竭,腎功能衰竭,腦血管意外,視網膜出血、滲出、合並或不合並視乳頭水腫。

正常血壓<17.3千帕(130毫米汞柱)/<11.3千帕(85毫米汞柱)

  正常高限血壓17.3―18.6千帕(130一139毫米汞柱)/11.3―11.9千帕(85―89毫米汞柱)

  一期高血壓18.7―21.2千帕(140―159毫米汞柱)/12.O一13.2千帕(90―99毫米汞柱)

  二期高血壓21.3--23.9千帕(160―179毫米汞柱)/13.3--4.6千帕(100一109毫米汞柱)

  三期高血壓24.0―27.9千帕(180--209毫米汞柱)/14.7―15.9千帕(110一119毫米汞柱)

  四期高血壓≥28.0千帕(≥210毫米汞柱)/≥16.0千帕(≥120毫米汞柱)

理想血壓   <120   <80

正常血壓   <130   <85

正常高值    130~139   85~89

1級高血壓(“輕度”)140~159  90~99

亞組:臨界高血壓  140~149  90~94

2級高血壓(“中度”)160~179  100~109

3級高血壓(“重度”)>=180  >=110

單純收縮性高血壓  >=140   <90

亞組:臨界高血壓  140~90   <90

“Ⅰ”類藥包括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ACEI)和血管緊張素轉換酶Ⅱ受體阻滯劑(ARB)。ACEI類藥物通常可簡稱為“普利類”。常用藥有卡托普利、貝那普利、賴諾普利、雷米普利、西拉普利、培哚普利、奎那普利等。ARB類藥物可簡稱為“沙坦類”常用藥物有洛沙坦、纈沙坦、伊貝沙坦等。

“Ⅱ”類藥物為β受體阻滯劑。可簡稱為“洛爾類”常用藥物有普萘洛爾、美托洛爾、阿替洛爾、倍他洛爾、比索洛爾、拉貝洛爾等。

“Ⅲ”類藥物為鈣通道阻滯劑(CCB)。該類藥物有二氫吡啶類、維拉帕米及地爾硫卓等藥物。二氫吡啶類近年來發展迅速,尤其是緩釋、控釋長效製劑的不斷問世,因其療效穩定、服用方便且副作用小,而受到廣泛應用。常用藥物有硝苯地平、尼卡地平、尼群地平、非洛地平、氨氯地平、拉西地平等。可簡稱為“地平類”。

“Ⅳ”類藥物為利尿類。常用藥有氫氯噻嗪、螺內酯、氨苯蝶啶與吲達帕胺等。除上述藥物外還有α受體阻滯劑如呱唑嗪、酚妥拉明、吲哚拉明、妥拉蘇林、酚苄明等。

一般主張55歲以下者首選“Ⅰ”類或“Ⅱ”類藥物治療

55歲以上者則首選“Ⅲ”或“Ⅳ”類藥物。

老年人收縮期高血壓者,宜選用“Ⅳ”類或“Ⅲ”中的長效地平類。

高血壓合並心力衰竭者,宜選用“ACEI”或“Ⅳ”類藥物。

高血壓合並糖尿病或腎功能不全者,可選用“ACEI”類藥物。

合並穩定型心絞痛者及心肌梗死後的病人,可選用“Ⅰ”或“Ⅱ”類(拉貝洛爾例外)

合並穩定型心絞痛者及心肌梗死後的病人,可選用“Ⅰ”或“Ⅱ”類(拉貝洛爾例外)。穩定型心絞痛者也可以選擇“Ⅲ”類。合並心髒起博傳導障礙者不宜選用“Ⅱ”類及“Ⅲ”類中的維拉帕米及地爾硫卓。

高血壓合並高血脂者可選用α受體阻滯劑。不宜用“Ⅱ”及“Ⅳ”類。

對合並抑鬱症、糖尿病及哮喘病者不宜用“Ⅱ”類藥物。對合並痛風者不宜用“Ⅳ”類物。

如果妊娠高血壓者不宜用“Ⅰ”類藥物。可選用甲基多巴。

糖尿病高危人群如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以及糖耐量減低者,應避免“Ⅱ”和“ Ⅳ”聯合應用。因二者聯合用可誘發糖尿病。

因血壓水平與心腦腎並發症的發生率呈平行關係,因此,高血壓病人必須將血壓降至正常範圍,即降至140/90mmHg以下;老年高血壓病人應降至150/90mmHg以下;糖尿病與腎病患者的血壓應降至130/80mmHg以下。

1.   單一用藥,應從小劑量開始,2~3周與如果血壓未能滿意控製可增加劑量或換藥。

2.   必要時可聯合用藥,對單一用藥不能控製的高血壓病人,可用2種或2種以上藥物聯合治療。常用的聯合方法有: Ⅱ+ Ⅳ; Ⅰ+ Ⅳ; Ⅱ+Ⅲ;Ⅰ+Ⅲ等。對頑固性高血壓病人可采用Ⅰ+Ⅲ+Ⅳ+α阻滯劑。

3.   盡量選用每日一次的長效藥,便於長期治療且可減少血壓波動。

4.   堅持服藥不可間斷,避免發生停藥綜合征。長期堅持服藥是獲得穩定療效的關鍵。服服停停是高血壓治療失敗的常見原因。突然停藥可引起心慌、煩躁、多汗、血壓長高行停藥綜合征。合並冠心病者可導致心肌缺血及心律失常。

5.   高血壓病(原發性高血壓)一旦治療便需要終身治療。這是一句醫學上的至理名言,高血壓病人一定要牢記,且不可輕信那些騙人的廣告.

短效降壓藥一般維持的時間在5~8小時左右。起效也比較快,每日三次

中效降壓藥在血液中維持的時間在10~12小時左右。每日兩次。

長效藥要求能維持降壓療效在24小時以上,比如氨氯地平。長效的起效慢,達到穩態維持血壓恒定需要7天左右。為了達到滿意的治療效果,要在早餐前、後一小時服用。

日常注意:飲食限鹽,每日少於6克。加強運動。

藥物治療主要是減少高血壓的危險程度,降低心腦血管病的發病幾率,維持血壓在一個比較恒定的水平。

各類降壓藥的適應症:

1、 利尿劑:高血壓有浮腫患者、單純收縮壓增高的患者、腦卒中後的患者。

使用過程中注意低鉀等電解質紊亂。

2、 b受體阻滯劑:心率偏快、高腎素的高血壓病人等。

高血糖、高血脂、糖尿病導致的外周血管病慎用。

3、 地平類:適用於老年性的高血壓和混合型高血壓患者。特點是大量使用後出現頭痛、麵紅,水腫等。

4、 ACEI類:適用於心梗、心衰、糖尿病腎病的患者。妊娠患者、腎動脈狹窄者禁用。

不良反應幹咳。ARB類副作用相比較小。

高血壓病人多數是由於精神因素導致的血壓升高,這時可以適當給與鎮靜劑,療效要好於單純應用高血壓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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