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個長輩周三在臨終關懷離世。一年多的抗癌經曆決定都是由他自己做的。給了我們一個365天的告別,走的也很安詳。希望病人有知情權和決定權。
這個決定應該由你妻子做。無論決定什麽家人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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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為什麽需要提前做Living will,和選擇Medical Power of Attorney (POA)。
-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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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2020 postreply
13: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