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吳醫生是是國際著名的病理學專家, 為什麽又請劉醫生再做病理,而不是請吳醫生直接做?你們甄選專家有什麽標準嗎,還是海外大學裏掛個名就及格?
‘依據矽穀創新和高科技的優勢,MORE Health愛醫傳遞自主研發了功能強大、使用便捷、支持多國語言的遠程會診平台。平台使用的醫學影像存儲與通信係統可以幫助醫生快速提取具有診療意義的原始醫療影像,並且該技術已獲美國FDA認證,並獲得美國專利權。’ — 這裏好像在玩文字遊戲。FDA 不會隻單獨認證一個技術,必須和技術擁有者 或法人代表掛鉤一起認證,不僅僅是技術本身,這裏還涉及公司的質量管理體係的問題。樓主公司有沒有FDA發的證書或注冊號? 做這類生意的在美國有什麽國家管理和監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