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得好,我覺得在目前的環境下,這三點不容易做到

1. 隻能添彩,不許抹黑。中醫是以副作用小為號召的,如果告訴病人有副作用,誰還來看病?

2. 發揚有門派特色的中醫,保留各派風格。有流派特點才有吸引力,如果是祖傳就更好了。

3. 都記錄在案。那怎麽行?如果那些沒治好的,治出問題的都如實記錄報告,那還怎麽產生神醫?

其實這樣要求中醫是不公平的。如果誠信在社會上不受重視,孫子兵法,三十六計大行其道,中醫也很難免俗。再說,實實在在有損中醫的療效,因為普喜寶作用是中醫療效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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