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的很好,關鍵是沒密友,而密友是可遇不可求;不但自殺,恐怕殺家人也是一種表現。

我的意思是說,被家人逼急了,或是自殺,或被父母打死小孩子,或反過來殺家人,都是可能的,特別是伴侶,有過幾個案子,殺人者固然該受譴責,但為殺人而結婚的華人幾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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