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試驗不停止,也存在倫理上的問題:你明知道一種療法好於另外一種,還讓病人用不好的一種,是明目張膽的草菅人命。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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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吧,沒有完整的完成一個試驗,你又如何知道最終結果?“明知道一個療法好於另外一種”的說法又從何而來?
-醫者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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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2015 postreply
09: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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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沒有做過這類試驗。試驗設計時要預計有多少病人,多長時間可以觀測到有意義的結果(統計上有顯著差別)。如果提前
-吃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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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2015 postreply
09: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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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兩年效果,五年效果和十年效果之分。如果隻觀察兩年又怎麽知道兩年以上的效果,隻能說副作用兩年內致命的少
-Many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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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2015 postreply
09: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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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聯邦疫苗法庭對疫苗傷害的標準是疫苗後幾小時內到三天內發生的不良反應才會認定是疫苗傷害,其它更長期更深遠的傷害都是denied
-醫者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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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2015 postreply
10: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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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是現在的guidance,降到120的中期後果還沒出來,怎麽就認定這新的guidance就更好呢?隻能說很不嚴謹
-Many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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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2015 postreply
09: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