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我的陳述也有不對的地方,這裏是百度百科:彭宇承認發生碰撞

來源: moderation 2015-09-08 12:47:57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856 bytes)

百度的鏈接:http://baike.baidu.com/link?url=REkNCi_12w0nxFfx_HPXAcGWCWh7lzosGNgmMssVks6EcysAYuYEHsTVMDWsj6MdCwPriDD2Dka4EcAaXXd1JIJqEeWfu58ToWSGw-7U6Lbrm-Bd-Rvg6KHJURUtzfEBD4vYtO7oryoe8lJMKZU1yA_jmIx6u4xzFU1cMGV5zt98RjdwmkDC-KlNcdrZYZgx

 

2007年9月4日下午4點半,鼓樓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為,本案主要存在兩個爭議焦點:
1.彭宇與老人是否相撞
2.應賠償的損失數額問題
法院認為本次事故雙方均無過錯。按照公平的原則,當事人對受害人的損失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此,判決彭宇給付受害人損失的40%,共45876.6元。
當天,老太的代理律師表示:對判決事實感到滿意,但40%的賠償比預期要少。而彭宇則表示不服此判決。

和解撤訴 編輯

2008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在兩會新聞中心就“司法公正”問題接受中外記者的集體采訪時透露,南京彭宇案雙方當事人在二審期間達成了和解協議,並且申請撤回上訴,最後案件以和解撤訴結案,且雙方當事人對案件處理結果都表示滿意。[1] 

所有跟帖: 

假如是彭撞的,賠大部甚至全部也不為過分,隻40%,為什麽彭要上訴? -越王- 給 越王 發送悄悄話 越王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8/2015 postreply 13:00:29

證據丟失了,記者惡意炒作,彭宇發現有機可乘。於是他反過來說自己是”助人反被誣陷“。這是個惡劣的人,卻在媒體幫助下成功了。 -moderation- 給 moderatio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08/2015 postreply 13: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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