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同意啊!!頂起

來源: 奶香 2015-07-08 07:00:1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55 bytes)
實在是受不了同性戀,為什麽有必要將他們的關係以婚姻的形式合法化呢?無法理解。滿大街的遊行喧鬧,簡直QJ視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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