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同意啊!!頂起

來源: 2015-07-08 07:00:1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實在是受不了同性戀,為什麽有必要將他們的關係以婚姻的形式合法化呢?無法理解。滿大街的遊行喧鬧,簡直QJ視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