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得好。不過紅酒是另外一種情形。

本帖於 2015-04-10 09:55:28 時間, 由普通用戶 TBz 編輯
回答: 這裏可以看出一個方法論的重大問題dudaan2015-04-10 07:26:08

對於紅酒,是先發現了其中的某種物質,然後對此物質做了一些研究,似乎發現了一些效果,然後被人拿來炒作。

它不是像你說的,先發現了某種效果,然後提煉某種物質,對此物質研究,發現可能有效。其實不一定是這種物質的單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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