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保健品和藥品都要經過食物和藥品管理局的批準(下麵簡稱食藥局),但審核程序有天壤之別。
原則上講,保健品的標準是吃不死人就行,就當是食物嘛。食藥局是不負責審核所謂療效或保健效果的。正因如此,法律規定保健品的推銷必須明文宣布沒有醫學數據證明的療效或保健效果。
藥品就不同了。美國藥品的審核之嚴是世界有名的,其中有很多程序和要求,最關鍵的一步是,藥品往往是經過臨床雙盲試驗。所謂雙盲試驗(double blinded),就是在實驗的設計上必須有(1)不服藥的空白比照和(2)服沒有任何藥用成分的空白藥丸的空白比照。雙盲試驗的設計如下:
第一, 病人必須是隨機的分成三組。A組是服用真正的藥;B組是服用外表與真藥一模一樣卻是沒有任何藥用成分的藥片;C組是不服用任何東西的,是完全的空白。
第二,A和B組的病人不知道自己服的是什麽。
第三,直接與病人接觸,負責分發藥片給病人的實驗工作人員不知道他發的藥片是真的還是空白的。也就是說,直接與病人接觸的工作人員不知道病人是屬於A組還是B組。
上麵的第二點是一盲,第三點又是一盲,故稱雙盲。雙盲的目的是要用嚴格的空白比照扣除人心理因素的作用,而且是連實驗工作人員不自覺的心理暗示的可能也被徹底去除了。
有意思的是,雙盲實驗的結果,B組的人與C組的人比永遠是有一定療效的,有時效果還不錯呢。當一個藥真的有效果時,A組的療效會遠高於B組,不是這樣的話就說明此藥不怎麽樣了。這也是以數據說明為什麽要有一個“假藥”的比照。
再來看一下很多對保健品的宣傳吧。太多的例子都是誰誰誰服用此藥後如何如何,都是用個例。仔細想一想,很可能就是上麵B組的效果嗬。明白了雙盲試驗的意義和B組的效果,就會知道如果隻是說有多少人服用,然後有多少比例的人有收效意義不大;而個例的宣傳則是沒有意義的。
也可以這樣考慮:能靠心理作用治好病也不失為一個選擇,對吧?問題是對別人有用未必對你也有用。你可以試,就像人常說的死馬當活馬醫。但第一,成功的機率隻是類似第二組的結果,一般不會像真正的藥品那麽高。第二,據我個人觀察,靠心理作用治好的病,半年、一年後又回到老樣子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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