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壇有時候由於用的醫學詞匯定義不一樣,而互相爭執,有意義嗎?
我曾經解釋一個網友關於椎管狹窄的疑問。我回答間歇性跛行是最有診斷價值的症狀之一。結果,有一個有照西醫,立即說我不懂,信口開河,說:間歇性跛行是血管性疾病的症狀。我隨手給他看了一段解釋。結果,他說那不是他說的xxxxxxx(英文間歇性跛行),而是xxxxx(另一個單詞).我靠,我又沒有用英文單詞,是他自己誤解了,反倒不知向我道歉,還要說我不對,什麽素質?好了,不追究這個了。
壇裏的有些西醫朋友用的中文醫學單詞很多在他們腦子裏就是英文翻譯的對應詞。而現實生活中往往不是這樣,所以這也是有時候爭論不休的原因之一。
其實,我們不是翻譯家,但是我們都知道,語言翻譯尊重原意的重要性。語言是活的,在不同的時間地點等條件下意義是不同的。為了這個爭執有什麽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