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53基因的研究,隻是流行病調查,要確證,必需有病理學根據,要能在實驗室條件下,證明馬兜鈴酸可以間接或者直接引起這個突變,否則隻是一個推測。流行病調查,受很多因素製約,容易有非隨機取樣的危險,結論隻能作為參考。即使發表在一級學術期刊上的研究,很多後來都被推翻,很多藥物的應用範圍和危害,也經常回反複修改。
2. 服用藥物,腎病率比對照高,隻能說,這種藥物有誘發這種疾病的危險,不能說,隻要曾經服用這種藥物,就會致病。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每個人反應不一樣,藥物的劑量,服用時間,環境,都會影響結果。就你以上結論,我隻要有一個反例,不管是誰,不管劑量多麽小,就已經不成立。
至於上麵的問題,我會撰文討論。我給你一個例子,美國每年因為亂用止痛藥,有數萬人喪生,你不能把這個歸結於藥物的副作用和毒性,否則,這些藥物早已經被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