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個月前去看一個急診,結果在候診室等了4個多小時才被叫進病房,在裏麵又等了一個多小時,才有個護士來。5分鍾完事,又讓我在病床上等表格一個多小時,他們在那裏聊天、閑逛、害得我等。結果人家按三小時收費,400多美元,保險公司公交了大部分,剩下的給調價到100美元。我不想交這100美元,我覺得我不該交,他們浪費我六七個小時,我還沒向他們收費呢,為啥我該給他們交費?所以我不交,今天又收到這100美元的賬單,我想給他們說清不交的原因,並要求他們給我付六個小時的等待費。
大家有沒啥好建議?我到不是交不起這100美元,問題是我覺得我不該交,我家裏醫院很近,是在不行,我去當麵交涉,要求他們給我付六小時的誤工費。這樣可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