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遠程出租房, 一個半小時的車程。
房客搬進去以後,有一天煤氣公司來換表,順便檢查了管道, 發現說gas fireplace漏氣,他們就把閥門關了防止漏氣。 然後房客推薦人修理。 第一次當房東,就全部聽房客的。 兩三個月後才收到賬單找的是個電工,可能有plumber執照,花我兩千多塊。好心疼。
昨天房客打電話說沒有熱水了,也沒有暖氣。我立馬說我來處理打電話。plumber立即上午處理了,花了我四百塊。plumber又推薦了我一堆五六個要換的東西,房子快三十年了,有些閥門什麽的是要換了。這個應該是保養維護啊什麽的, 又要花我兩千多塊。房客也打電話轉述plumber的話,以防冬天沒有暖氣
請教前輩,
1, 應該讓房客處理嗎?
2, 兩千多塊的維護費用要做嗎?自住房我就等壞了再修。
房租都沒這抹多。房東好難當啊
謝謝前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