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房客在租住時期買了renters insurance並且加了你的名字,就可以報他的保險。否則,你隻能報自己的保險了。

不報保險你得請律師,除非你覺得自己就能上庭應對。還是別試,即使你認為理由十分也別。我試過一次,明顯的房客惡意敲詐,一上去法官隻說了一句,我就知道沒法贏了,因為錯了一個步驟。雖然也沒輸,但浪費了我百忙中精心準備材料的時間,還有飛去打官司的幾天時間。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