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傳票, 關於前房客的狗咬了人

房客的guest來玩的時候被房客的狗咬了. 這事發生在2020年, 此房客在2023年已搬走. 昨天收到法院傳票, 兩個房客和我都在被告之列. 一般來說, 狗咬人是狗主人負責的, 房東 is not liable, 除非房東事先知道這是一隻凶狗. 我自然has no prior knowledge of that. 各位房東有沒有碰到過這種事? 我是不是應該馬上報房子的保險 (liability) 讓保險公司來處理? 先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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