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的需要兩個必要條件:因果鏈和可預見性,缺一不可。
第一個因果鏈,是被告行為是在損失的因果鏈裏麵的,也就是說,男友不入住,男友的前女友就不會縱火燒房子,這個因果鏈是成立的。這也是你認為房客需要負責任的理由。
但是,法律上要求被告對損害還要有可預見性。就是說,讓男友入住會不會可預見前女友縱火,這個估計不滿足。誰也無法預見第三方犯罪。
又比如,酒吧放任酒客喝酒,最後酒客酒駕撞人,有案例要酒吧賠償的,因為酒客酒駕是可預見的。
但是,如果咖啡店耽誤了我的咖啡,我急匆匆地上班超速肇事,咖啡店不負責任何賠償,因為耽誤了咖啡並不能預見你會超速出事。
你可以去告,但是由於對方是律師,這點基本法律道理,人家還是懂的。